为做好我市城区剩余空置公租房公开摇号工作,切实有效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贵溪市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方案》(贵府办发〔2015〕86号)及《贵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暂行规定》(贵府办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际,本着“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做好空置房源摇号和配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组负责实施贵溪市城区剩余空置公租房审核通过家庭摇号和分配入住等相关工作。
二、目标任务
对通过“三审三榜”公租房家庭,结合现有剩余200套空置公租房房源情况,进行公开摇号并分配入住。
三、实施步骤
(一)轮候家庭公开摇号
1.摇号时间:2024年5月15日 下午 15:00(暂定)
2.摇号地点: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会议室(冶金大道66号)。
3.摇号对象:共153户通过“三审三榜”审核家庭。(详见附件1)
4.摇号房源:用于本次公开摇号的公租房房源200套。其中:祥和小区171套、象山小区5套、挂榜小区3套、幸福小区14套、阳光北小区2套、阳光南小区5套。祥和、象山、挂榜、幸福小区单套房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阳光南区单套房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阳光北区单套房屋建筑面积约66平方米。(详见附件2)
5.摇号方式
(1)本次公开摇号采用严格审查并经司法鉴定后的电脑软件系统进行操作,接受现场全程监督。
(2)本次摇号分两轮进行。摇号家庭共为153户,房源数为200套。
第一轮为70周岁(含)以上家庭6户和8户肢体残疾家庭(需经核实行动不便的下肢残疾),共计14户,房源为1-2层15套,摇出14户对应房源的中签家庭。剩余房源纳入第二轮摇号房源。
第二轮为剩余家庭139户,剩余房源186套,摇出139户对应房源的中签家庭。
6.出席摇号仪式人员
市政府办领导、市住建局领导、各街道办分管领导、人大代表、各社区领导及申请家庭代表共约50人。
7.摇号仪式任务分工
(1)住房保障科负责邀请新闻报道和参会人员、聘请电脑摇号工程师、组织摇号等工作,摇号结束核发《贵溪市公租房公开摇号中签通知书》。
(2)局党政办负责会场布置。
(3)房屋综合服务站负责引导入场;负责会场秩序和维稳安全工作。
(二)中签家庭分配入住
1.中签名单公示。公开摇号产生的中签家庭姓名、房号等信息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融媒体和市住建局公众号上公示。
2.核发入住通知书。根据摇号情况核发《贵溪市公租房公开摇号中签通知书》并注明中签家庭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中签房号、入住时间等,中签家庭凭《中签通知书》注明的入住时间办理入住手续。
3.签订租赁合同。中签家庭应按规定与市房屋综合服务站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并按要求交纳房屋租金;中签家庭应按规定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按要求交纳物业服务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是全市民生实事工程之一,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城区剩余空置公租房审核、摇号和配租工作。
(二)严密组织。各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搞好服务,维护现场秩序和现场安全。
(三)严格审核。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秉公办事,要通力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公租房申请家庭审核和摇号的检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