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湖永胜村改造项目再有动作!
乐居从永胜经济社官号获悉,7 月 5 日晚,永胜经济社举行了股东代表会议就四大事项进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同意《永胜经济社旧村居改造项目首期回迁住宅物业摇珠资格确认和户型申报方案》。
二、同意首期回迁房胜悦苑商铺方案:一个标承租投标 15 间商铺,起始价 150 元 / 平方米,第五年增 10%,此后每三年递增 10%(以实际投标方案为准)。
三、1986 年前无证建筑物认定方案下次会议再决议。
7 月 10 日至 7 月 31 日
进行摇珠资格确认和户型申报
《方案》指出,鉴于永胜经济社旧村居改造项目的首期回迁住宅物业已竣工,为提前开展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摇珠选房准备工作,桂城街道夏北社区永胜股份经济合作社特制定本摇珠资格确认和户型申报方案。
摇珠资格确认要求方面,参与首期回迁住宅物业摇珠选房的人员,为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合法权属人,而且其名下在永胜旧村居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有产权证明的建筑物 / 宅基地、视同有产权证明的建筑物 / 宅基地、无证房屋全部签署完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无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上述符合摇珠资格的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到永胜经济社进行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摇珠资格确认并申报参与首期回迁住宅物业摇珠的户型。
若被拆迁人在首期摇珠资格申报阶段已签署完全部有产权证明的建筑物 / 宅基地、视同有产权证明的建筑物 / 宅基地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暂未签署其全部无证房屋(若有)的《无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为更好地完成相关摇珠筹备工作,允许该部分被拆迁人暂时申报摇珠户型,但不视为其最终有权参与本次摇珠。
该部分被拆迁人在正式摇珠前仍未签署完毕上述《无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即使其参与本次户型申报,亦不享有参与首期回迁住宅物业摇珠选房的资格。
本次摇珠资格确认和户型申报时间初定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期间。
户型确认方面,填写首期回迁住宅物业参与摇珠的户型以及套数申报时,须在其可获得总回迁住宅物业面积的 46% 比例范围内,申报其在首期回迁住宅物业参与摇珠的住宅物业户型和套数。
若回迁住宅物业面积的 46% 不满足选取 1 套最小户型,允许其在超出总回迁住宅物业面积的 46%,但不超出其可获得总回迁住宅物业面积范围内选取一套首期回迁住宅物业。
此外,《方案》指出,除本方案有特殊规定外,在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摇珠中,各被拆迁人的回迁住宅面积不得赠予、交易或者流通。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表决中汇报了永胜商业方案设计 100%,首度披露了永胜村旧改中的商业体。并提到,海五路地铁口集体物业设计由香港 Aedas 设计公司人员现场显示设计思路及方案内容
根据显示,项目总占地面积 25265.47㎡,总建筑面积 202,729.81㎡,其中,地上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 95,817.85㎡,地上写字楼总建筑面积 30,171.27㎡,地下商业总建筑面积 10,593.48㎡。
从已公布的信息了解,项目建设 1 栋由 9 层商业裙楼和 11 层办公塔楼组成的商业综合体、配套建设地下室(四层)。项目业态为商务办公、商业超市、商铺、水疗休闲、电影院、餐饮、儿童游乐场等。